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土地租赁引纠纷 诉前调解不误耕
作者:郭士坤 王双艳  发布时间:2024-11-27 15:27:54 打印 字号: | |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时值春分节气,农民开始进行翻耕、施肥、播种的准备工作。互助法院台子法庭为助力农民春耕生产,诉前成功调解了19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当事人备耕春播吃了一颗“定心丸”。

基本案情:2015年1月1日被申请人伊某某与19名申请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位于互助县台子乡下台二村的25.767亩土地出租给伊某某用于种植苗木,租赁期限至2020年1月1日,共计六年,租金为每年1000元/亩。合同到期后,伊某某于2023年6月恢复了13.387亩土地,其余土地继续使用,但未支付2021年至今的租金。19名申请人要求恢复耕地并支付2021年至今的土地租赁费。伊某某常年在黄南藏族自治州经营苗木绿化生意,为保障春耕备耕按时进行,法庭干警多次与其联系,伊某某最终到庭应诉。在法官及调解员刘永林的多番调解下,最终伊某某当庭给付19名申请人土地租赁费64594元,并承诺于2024年5月1日前将剩余耕地恢复原状。申请人领到了土地租赁费,称赞法院“在春耕时节能够特事特办为我们解决燃眉之急,真的是太及时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台子法庭积极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以“如我在诉”的办案态度,持续发挥“老刘调解室”的作用,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确保辖区农民春耕生产不误时节,为春耕备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互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