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互助县人民法院台子法庭利用诉前调解,帮助十余名农民工快速讨回工资,确保他们能够安“薪”过好年。
2024年2月4日,台子乡某村村民雷某某等7人到台子法庭递交民事起诉状,称在2023年4月被告李某雇佣原告雷某等7人先后到东沟乡等地种植农作物,当时口头约定工资每天80元,6月份务工结束,被告李某就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支付工资。办案法官接到诉状后当即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被告称原告等人所述情况属实,次日便到法庭处理。5日上午,被告李某迟迟不到法庭,办案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被告李某到庭,被告称在某种植合作社为农民工核算工资。随即,台子法庭工作人员赶往某种植合作社,并通知雷某等人现场处理劳务纠纷。在现场,处理完雷某某等7人劳务合同纠纷后,现场还有几名村民正在索要工资,见雷某等人的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得以解决,其他村民都纷纷请求法官帮忙化解,办案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对现场其余村民的劳务纠纷一并调处。通过办案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表示愿意当场给付在场村民的工资。临走之际,当事人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数着手里的钱,开心的说道:“感谢法官的辛勤付出,我们的工资终于到手了,这下我们就可以安心过年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解决农民工的薪酬问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台子法庭持续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化解力度,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不断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