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人民法院台子法庭在“老刘调解室”利用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案件,被告李某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老刘调解室”再次发挥了积极作用,真正充当起缓解办案压力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1月9日,互助县台子乡某村村民吉某将一份民事起诉状递交到法庭并说道:“我这个事之前通过村委、派出所并没有和李某某达成统一意见,我今天过来主要就是通过法院要回我的货款”。办案法官接到诉讼材料后,认真翻阅案卷研判案情,决定以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指派台子法庭调解员刘永林接收案件并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联系到被告后,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调解室。李某来到调解室后坐在椅子上表情凝重、一言不发,也不谈货款的事情。调解员看到此情形想到该事件并不简单,于是耐心与李某沟通才得知该货款是李某的儿子所欠。2023年3月被告李某儿子因结婚前往原告处购买烟酒食品共计5040元,当时未支付该笔货款,只是口头承诺会尽快归还,4月份通过微信转账归还了2000元,剩余3040元未给付。同年6月,被告李某的儿子外出务工因意外而死亡,原告吉某得到消息后前往李某家索要货款,被告李某避而不见。调解员了解到情况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同村村民,为避免伤了和气、留下心结,先从法律的角度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又从乡俗民约的角度向当事人说明了本案的复杂性,引导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此事件。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被告李某思想上逐步发生了转变也认可了该笔货款,当庭给付了原告吉某3040元。
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深化司法便民利民、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的道路上台子法庭”老刘调解室”发挥了显著作用,快速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下一步,台子法庭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利用”老刘调解室”帮乡亲排忧解难,为诉源治理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