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春日的土乡仍透着丝丝凉意,东沟法庭干警一早便驱车前往互助县丹麻镇,巡回审理两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两案中原、被告承包的耕地均相连。2021年4月份,被告使用大型拖拉机犁地时误将原告家的耕地犁掉,致使原告一亩三分地中已种植的油菜种子翻到地表40公分以下,种子无法破土发芽,导致原告此地块颗粒无收,造成经济损失。另案系发生在同年11月27日,被告在焚烧麦茬时将原告一亩半地中种植的约7年的苗木引燃,近乎全部烧死。原告称本已联系好卖家准备出售,却因被告疏忽致其无故蒙受损失。事后, 两案中原、被告就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经当地派出所、村委调解后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考虑到两案均为涉农纠纷,又正逢农民春耕时节,为保证群众诉讼农耕两不误,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为民、方便群众的宗旨,果断决定迈出审判庭,走进纠纷现场。同时,为纵深推进法庭所在辖区的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法官还联系邀请了当地村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及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中,群策群力化解纠纷。村头巷道中,法官与当事人侃侃而谈、自然交流,田间地头上,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互解互谅。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法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两案就地解调结案,并全力促成两案中义务当事人一方当庭履行案件款,做到了案结事了,缓解了执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