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诉源治理化解工作,互助县人民法院被上级法院确定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试点法院,双树法庭被互助县人民法院确定为试点部门,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双树法庭探索实行“委派+人民调解员+法官”调解模式,于2022年3月22日成功委派调解四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获得了当事人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一致好评。
2012年8月30日,原告王某等四人与被告陈某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约定原告等人将位于互助县塘川镇某村的土地出租给被告使用,约定租期为30年,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42年1月1日,签订合同后,被告按照协议给付了自2012年至2019年的租金,但2020年和2021年的租金未给付,原告四人遂向法庭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土地租金。法庭收到该案的起诉材料后,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四起案件委派到互助县塘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2022年3月22日,经双树法庭工作人员和塘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耐心细致调解,该四起案件得以顺利调解结案并当场履行。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双树法庭将持续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与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联动,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调解工作合法、规范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