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双树法庭调解一起4名小学生玩火引起的烧毁树苗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经过法庭调解,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薛某某家长赔偿15500元,其余家长赔偿5500元的协议。
2018年2月,互助县塘川镇五下村的薛某某、郭某某等四名小学生在本村原告任某某的树林地边玩打火机时,不慎将其约0.6亩的近4000颗油松树苗烧毁,后经当地村委会调解每人赔偿9000元,共计赔偿36000元,后除薛某某的家长同意并履行了9000元外,其余三家学生家长均不同意调解结果。原告任某某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四名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告上法庭。
法庭了解到,村委会调解时其余三名家长不同意平均赔偿的理由是由于当时学生薛某某携带了打火机,并点燃枯草,理应承担比其余三名学生更多的赔偿责任。后在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薛某某家长赔偿15500元,其余家长赔偿5500元的协议。
一起因学生玩火不慎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在双树法庭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