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台子法庭成功执结一起历时三年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郑某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之下,积极配合执行,其家属交清所欠案件款40000元及申请执行费1550元。
2014年8月份,被执行人郑某在互助县林川乡经营鑫贸驾驶员培训学校,当时申请执行人刘某在其驾校任教练。2015年1月3日,郑某以购买教练车为由向刘某借款110000元并承诺一月内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后,郑某迟迟未履行刘某于2015年10月22日将郑某告上法庭要求郑某尽快偿还借款110000元。后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郑某于2015年12月30日前偿还60000元;2016年1月30日前偿还50000元。但郑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于是刘某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待立案后,执行法官赴其住处执行时郑某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后执行法官经过银行和车辆管理部门查询,郑某名下无存款,也无车辆信息。却意外发现其妻子王某名下有一辆轿车,据调査其实际使用人为被执行人郑某。于是执行法官召集郑某和刘某经过协商将郑某妻子名下的轿车以64500元的价格抵顶给刘某,并向申请人交付现金5500元,尚欠40000元保证一个月内还钱。但一个月后郑某分文未还。当执行法官再次到郑某住处时,发现郑某为躲避执行,举家外出,所留手机号已停机,不知其下落。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执行法官在微信朋友圈里发现郑某行踪,并打听到其在西宁某处租房居住,于是执行法官刻不容缓、抓住时机于次日凌晨7点到其出租屋将其带到法院,郑某仍然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声称“有钱是汉子,没钱是骗子”。当执行法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准备拘留时,郑某才主动向家人和朋友求助借钱。两小时后郑某家属将案款40000元交到法院。当执行法官将40000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刘某时,他激动的连声说:“谢谢,谢谢法官”。从而历时三年之久的骨头案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