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法院“剑指老赖”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夜以继日,全力以赴,连续作战,执行活动捷报频传。6月8日凌晨,互助县法院执行局配合哈拉直沟法庭对被执行人实行集中围堵,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执结案件13件,执行金额5.79万余元,拘留1人。
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贺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一案,因贺某拖欠孙某2人工资,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贺某始终不配合执行,且以种种理由拒履行法律义务。6月8日上午8点,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贺某在海东市平安区其经营的水果店进行蹲点守候,8点45分,将刚打开店门的贺某围堵在店中,并将其拘传至哈拉直沟法庭。之后其妻子摄于法律威严,主动联系执行人员,替贺某交纳案件款1.8万元,此案顺利结案。
申请人张某、李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褚某因2016年去玉树修羊圈而拖欠张某、李某工资,经我院判决后不履行义务,二申请人申请我院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褚某一直外出以打工为由躲避执行,且与执行人员玩“躲猫猫”,致使案件无法顺利执结。本次执行活动开展后,通过执行干警前期的摸排,掌握了被执行人的活动规律,6月8日,当得知褚某在家的消息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其依法强制传唤到执行局后,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褚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联系亲友履行了张某、李某的案款合计21564元,两案顺利执结。
李某是8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被申请强制执行后,长期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当天的执行中被拘传至法庭后,通过训诫教育,6500元案款执行到位,8起案件得以执结。
另一案件的蔡某是4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其于2014年4月雇佣陶某等去果洛州达日县务工,工资经结算后尚欠11915元,经法院依法判决后,陶某拒不履行,经申请强制执行后,蔡某虽表面配合法院执行,但总是以各种借口一拖再拖,并外出打工,致使案件长期未结。我院“剑指老赖”执行活动开展后,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宣传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将执行现场以视频形式发给蔡某后,蔡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履行了2起案件款共11915元,两案顺利结案。对另两起案件也表示尽快履行。
互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邬某、徐某、青海农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判决三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借款1674826.9元。但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后,被执行人邬某、徐某设法逃避执行,频繁更换联系方式,经我院多次执行后拒不履行义务,此案也被列为本次执行活动的重点案件。6月8日,执行干警掌握到被执行人在西宁的行踪后,及时出击,将邬某围堵在西宁某汽车修理厂,并拘传至执行局后,因其仍不履行,最终被我院决定司法拘留15日。
用最大的气力,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成功执结了一批执行案件,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今后全力破解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院将以更加强硬的执行措施,持续坚持“打字当头,严字当先”的执行工作理念,加大执行力度,坚决如期完成和打赢执行难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