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法院在开展的“剑指老赖”集中执行中,执行局又强力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了6.5万余元租金。领到钱的申请人段某十分高兴,她特意为执行局赠送了“依法为民做主,执行替民解忧”的一面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申请人段某与被执行人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双方于2014年5月22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将段某位于互助县威远镇七彩明珠小区门口的房屋租给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火锅店,合同明确约定租金一年一付,且应于次年承租期初交纳租金,期间被告一直如约交纳。2017年8月新的支付租金期限届满,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一直迟迟不交租金,经段某多次催要后只支付了9000元,剩余租金一直推诿不付。
2018年4月3日,段某将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租金6.5万余元。经过审理,互助县法院判决由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所欠段某的租金。判决生效后,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以经营的火锅店不景气为由不履行义务,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6月11日,执行干警又将双方传到执行局协商,并明确告知其全省法院当前正在开展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专项行动,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将被罚款、拘留、判刑时,慑于法律的威严,海东某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6.5万余元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