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县法院通过组建审判团队,完善工作制度,规定院庭长办案比例等改革措施,全面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生根,审判工作质效显著提升。截止2月底,共审结各类案件961件,同比增长47.4%。
一是组建审判团队。随着司法体制和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积极应对和破解“案多人少”的问题,有效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挖掘提升审判质效的内生动力,互助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创新审判理念、搭建审判团队,完善工作制度、改革审判方式。2017年,组建了刑事团队、民事团队和执行工作团队,将包括院领导在内的34名员额法官、9名法官助理及28名书记员编入三个审判团队,将法官全部集中到办案一线办案,打破了以往县院民商事案件由不同业务庭审理的传统模式,实行了大民事审判格局。
二是规定院庭长办案比例。明确院长、庭长的实际办案数量,并进行严格考核,杜绝挂名办案、 委托办案。2017年初,互助法院作出规定,凡是院长、副院长、专委、庭长等人员的办案数量以实际主审的案件计数,院庭长凡是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的数量不计入个人办案数,将院长、庭长办案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实现院领导办案常态化。
三是加大院庭长监督力度。正确处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与案件质效管控之间的关系,在保证法官、合议庭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作出实体裁判并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同时,加强院长、庭长对案件审判流程、采取强制性措施等程序性事项的监督管控,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四是实行随机分案。为防止选择办案,所有法官均实行随机分案制,并确定法官的办案数以主审案件为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范围,激励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五是突出工作实效。在绩效考核时将部分简单快审的案件实行折算,体现工作量的均衡度,极大的提高了法官的工作积极性。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模式、基本形成了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格局。
六是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制定了《互助县人民法院法官专业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讨论,统一法律运用和裁判尺度,通过法官专业会议制度,提高法官业务水平。
七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全面运用数字法庭系统,认真做好审限提醒、审限延长、信息录入等方面的工作,保障了案件审理公正高效。对上网裁判文书随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案件质量逐案评查和发重改判案件分析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定期向全院通报,督促整改,促使法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