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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法院速裁法庭因案施策为当事人追回工程款24.89万元
作者:魏荣峰  发布时间:2017-04-05 09:52: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快速化解了三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原告苏某、陈某、张某追回工程款24.89万元。

2016年12月23日,原告苏某、陈某、张某三人与被告湖北新南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就互助县东山乡白牙合村群众文化活动广场等工程签订结算协议,约定承包方应付三人工程款24.89万元,双方签字生效。协议签订后被告方仍然拒付工程款。2017年3月27日,苏某、陈某、张某一纸诉状,将承包方、发包方起诉到互助法院,要求承包方、发包方共同支付工程款24.89万元。

速裁法官按照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将三被告通知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经了解该工程系2015年新农村建设项目,承包方为湖北籍人丁某某,挂靠在湖北新南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项目资金问题,工程完工后丁某某失踪,三原告拿不到工资,工程无法进行结算,于是三人到处上访。2016年底发包方督促承包方与三原告结算并筹集资金,达成结算协议后,发包方及时将资金汇至承包方的账户,但三原告仍未拿到钱。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就还款达成协议,被告将质保金24.89万元打到了三原告的账户上,实现案结事了。

截止3月30日,互助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处理各类案件116件,占全院各类案件总数的9%,占全院民事案件总数的13%。诉前调解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6%,全院案件总数比去年同期上升26%、民事案件上升21%。

互助县法院通过加大速裁法庭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有效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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