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校2016年处级干部进修班7名学员,在最高法院民一庭全国人民法庭指导办公室主任张纯的带领下,前来互助县法院开展少数民族地区人民法庭在乡域治理中的作用课题调研。省高级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祁世林,互助县法院院长王建民、副院长李三中陪同调研。互助县法院6个人民法庭负责人、民一、刑事庭等有关同志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李三中向调研组汇报了我院人民法庭在乡域治理中的作用发挥情况。一是巡回审判,化解矛盾。2015年到目前法庭共巡回办结案件896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二是注重调解,促进和谐。审结的2507件案件,调解和经调解后撤诉的案件达2156件,调解率达86%。三是积极配合,维护稳定。四是强化意识,做好宣传。认真贯彻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实施意见》,深入村社利用巡回审判等有利时机,开展法律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作用,到中小学校进行法制专题讲座、巡回图片展,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法治互助建设,2015年到目前,法庭共开展法制宣传12场(次),到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14次。
在听取情况介绍后,调研组对互助县法院法庭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法制宣传等做法给予积极评价,对今后人民法庭如何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交换了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