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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办案中不能让老实人吃亏
作者:马贵鑫  发布时间:2015-01-16 15:05:49 打印 字号: | |
  不要让老实人吃亏,这句话是大多数法官审判实践工作中所听、所见、所思、所悟出来的。所谓老实人,用现在的话形容就是勤勤恳恳,不善言辞,不会耍赖,不会祸害别人,也不会投机专营,认死理的善良人。他们所有的才华和能力都通过默默无闻的诚恳实干表现出来,但在金钱利益至上的现在社会,老实人却成了被欺负的对象,其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如何保护老实人的合法利益应成为我们一线法官的一个研究课题。几年前,一位老审判员在教青年法官处理民事案件如何避免矛盾激化时曾说过这样一段话:对老实人的合理诉求,要抓紧办好,不要让他太吃亏;对调皮捣蛋或有背景人的诉求,可以拖着办,但最终也要办。这样既落了人情,也保护了自己。

为什么要在群众工作中落实“不能让老实人太吃亏”?其意义何在?首先,法官这一职业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公平正义在人世间的化身。法官不仅作出的裁判应追求实在的公平与正义,在做群众工作时,亦应表现出符合自己身份的言行。其次,不让老实人太吃亏是公平正义理念的必然要求,符合广大群众的心声和道德评判标准,还是推进司法权威在民间树立的具体方法。有如,某某县法院审理黄某与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确认黄某出具的欠条中的“20007年”为当事人一时笔误,还款要等上18000年显然非当事人本意,遂做出判决黄某必须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归还欠款,维护了一个老实人的合法权益。该判决得到民众广泛地接受和认可,赢得了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为什么是不让老实人“太”吃亏,难道老实人就应该吃亏吗?让老实人得到实惠,让他们甘于继续做老实人,让更多人加入到老实人的行列,是我们作为法官应尽的职责。我们也不愿意看到老实人吃亏,嚣张的恶人得逞。但是,我们法官承受的压力也大啊,有时候老实人做出的事实在是让我们欲帮不能,虽说这是考验我们能力与耐心的时刻,但笔者要说的是人有时穷,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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