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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宪法宣传日法官宣誓仪式
作者:马贵鑫  发布时间:2014-12-05 16:01:42 打印 字号: | |
宣誓仪式
  互助法院法官宣誓活动主持词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关注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制宣传日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主持人:大家好,我是此次活动的主持人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宁泉。

主持人:各位领导、各位法官:大家下午好!今天我院举办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暨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今天的活动内容有:一、开展12.4宪法宣誓;二、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三、“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赠送活动。

主持人讲话。各位法官:大家下午好!今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根据上级法院的安排,今天我院举办全院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  

主持人:2014年10月,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指出,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主持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主持人: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主持人:宣誓开始,请王建民院长领誓。王建民: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宣誓人:王建民;全体法官。

主持人:今天的法官宣誓活动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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