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原告起诉要牛无据 互助法官调解撤诉
作者:王君  发布时间:2014-09-24 10:09: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互助县法院审结一起当事人因一头牛的归属产生争议的物权纠纷案,经过法官调解,原告在无证据证明牛确系其所有的情况下最终申请撤诉,使这起在当地备受关注,长时间未得到解决的“牛案”终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014年元月,原告牛某某家丢失了一头牛,经过寻找后牛某某认定自己家的牛混入了被告麻某某家的牛群, 但麻某某却矢口否认,双方产生争执,官司打到法院。

法院在审理期间,双方均主张该牛为自己所有,对牛的所有权归属分歧很大。为确定该牛的所有权,办案法官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交纳鉴定费,对牛进行DNA血型鉴定。同时给双方当事人释明了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之后牛某某考虑到自己认定的麻某某家牛群的牛是否系自己家的无十分把握,认为如鉴定结论与争议的牦牛不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最终牛某某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马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