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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乡法官现场巧审“墙”案
作者:东沟法庭  发布时间:2014-09-19 15:00:19 打印 字号: | |
  • 现场勘查
  • 现场调解
  • 现场履行
  • 现场履行
  “法庭办案进乡村,通过现场勘查、现场调解、现场履行,不但方便了老百姓打官司,又不耽误收割农田。”9月17日,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东沟法庭的法官在东和乡李家庄村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时,县政协委员、该乡司法所主任李春梅说。

原告张某和被告牛某某是邻居关系,2011年7月,因牛某某在盖房修建院墙时未经过张某同意,在打庄廓时强行占用了张某的耕地宽1米、长15米。纠纷发生后多次经村委、乡政府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未果后,上诉至东沟法庭。

涉“墙”纠纷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关注。办案法官了解到当下正是秋收的繁忙时期,为节约双方当事人时间,东沟法庭巡回办案的警车开到了原被告的家门前,在案发地就地处理张某与被告牛某某相邻纠纷一案。邀请当地司法所、乡驻村干部、国土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参加调解。结合乡村民俗,法官讲法析理,最终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牛某同意赔偿张某经济补偿款1000元,并当场履行到位,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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