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这是中央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归根结底,只要我们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就是从根本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是从根本上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想、我之所行。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亲人、时刻为群众的利益着想,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把我们当亲人、才会更好的配合我们的工作,使我们获得最广泛、最坚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在乡镇村社广泛推行以“群众说事、干部理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监督查事”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说事”制度,村民有心里话、牢骚话、意见、建议甚至急难事,都可以到村里的“说事”室去寻求解决,着力维护好群众的权益,让群众心情更舒畅。要不断健全完善信访调查处理制度,积极推进群众信访工作,真正让上访群众消气、顺气、服气。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根本目标,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对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零条件,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人民法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又好又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把群众最急最盼的事情办好办实,特别是要满腔热情的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拓展思路,一切向前看,不局限于现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要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最急最盼的事情,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因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订出计划,逐步解决;对不合理不合法的诉求要依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做到依法办事、合理诉求。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现在有的地方决策不慎重,对保障和改善民生重视不够,在处理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上考虑不周;有的干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薄,不依法行政,不公正执法,对群众的诉求置若罔闻、推诿扯皮,甚至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引起群众不满;有的干部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致使矛盾越积越多,问题越拖越大,失去群众信任,造成干群对立;有的干部对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习惯于采用堵防管控手段,不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思想工作上下功夫,造成了大量重信重访,等等。因此,要化解矛盾纠纷,解开群众心结、理顺群众情绪。平安建设,司法相随。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化解社会矛盾,法院干警要利用各种机会深入厂矿企业排查摸底,走村串户化解纠纷,用智慧和巧手解开紧锁在群众心头的道道心结,甘做群众的“化结人”,真正让邻里成仇者握手言和,夫妻反目者破镜重圆,婆媳不和者重归于好,打架斗殴者化干戈为玉帛。
要构建“大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作用,彰显群众自治、政府服务和调解为民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农村的一些矛盾纠纷,听起来鸡毛蒜皮,调起来棘手难做,各级调解人员要主动揽事上身,利用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及时上门讲政策,摆道理,做工作,息事宁人。要动员一切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和谐城市、乡镇、村社、家庭等创建活动,构建和谐社会。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我国正处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的关键时期,这既是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群众利益诉求日益迫切的时期。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切忌盲目乐观,正视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少在客观缘由上找借口,多在主观努力上下功夫,下大气力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该做到的做到、该抓紧的抓紧、该具体的具体、该抓死的抓死。要增强群众感情。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解决好在法院工作中对待群众的立场问题、感情问题和态度问题,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到群众中去、到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团结依靠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迅速制定政策,真心实意迅速解决群众在教育、住房、社保、医疗等涉计国计民生方面的矛盾纠纷。要确立一个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只要不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能容则容、能宽则宽、能优则优。增强责任心。解决群众诉求,切忌开“神仙会”、说“笼统话”、“和稀泥”,要把对群众的责任心体现到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如果真的能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哪怕解决一件,都会赢得群众的赞扬。相反,如果对已经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就很难得到群众认可。因此,要回应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首先要直面现实,一般而言,民怨较多、较集中的地方,常常是工作的薄弱点和难点,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因此,要切实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基层去做群众工作,到群体性事件的一线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抛弃不负责任、糊弄群众的风气,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事拖大”、“小事拖炸”。
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诉讼难、执行难、法官吃请收礼、司法不公等方面。对这些问题不关心、不回应,群众就会有怨气、有怨言。化解民怨,要有管用的措施、具体的行动,不能一带而过、避重就轻。古人云,“言必信,行必果。”承诺了,就要想办法兑现,让群众见到效果,不能说起来轰轰烈烈,做起来蜻蜓点水。
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国人比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实现法治的梦想。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为新时期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央政法工作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新一年的法治大餐在老百姓的“餐桌”上将显得更丰富,法治的脚步与老百姓将走得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