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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乡法院关注民生 解忧于民 取信于民
  发布时间:2014-06-03 09:56:43 打印 字号: | |
  当互助县台子乡农民李延升从法官手中领到3200元属于自己的土地出租金时,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他手中数着钱,脸上挂着笑并动情地说:“互助法院切实解决我们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天将合作社拖欠我们120名农民的土地租金38万元全部执行兑现,使我们老百姓的基本民生要求得到充分保障,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情系民生、关心群众、着力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我们表示满意。”

原来,互助县台子乡上台村两个社的120户村民,2011年3月与互助某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每亩租金为1000元,租赁期为2011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并约定2011年土地租金由县财政支付,2012年开始由互助某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于每年3月10至15日向120户农民支付租金。互助某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12年及2013年的土地租金。到了2014年3月,由于该社负责人刘某以修建了大棚、扩大生产规模、占用了租赁金为由拖欠土地租金38万元,120名农户追要租金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正值春耕农忙季节,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不误农时,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2014年4月2日,民二庭全体人员,冒雨赴案发地现场巡回办案就地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互助某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6月1日前给付120 名原告的土地租金38万元,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案件虽已办结,但作为一起牵涉120户农民的涉民生案件,眼看调解协议自动履行日期临近,法官们急在心里,一再督促被告自动履行,经过多方努力,被告及时将案款打到法院帐户。5月30日,互助法院组织法官赶到120名农户家门口,集中为他们发放案款,领到拖欠已久的土地租金,农户们喜上眉梢,心头一个疙瘩终于解开了,表示今后有法院撑腰可以放心将土地租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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