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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乡法官上门办案悉心化解上访案
  发布时间:2014-05-19 09:30:04 打印 字号: | |
  • 群众帮忙布置会场
  • 现场立案
  • 巡回办案现场
  • 调解
  • 签收调解书
  2011年3月,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台子乡下台村两个社的120户村民与互助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每亩租金为1000元,租赁期为2011年3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并约定2011年土地租金由县财政支付,2012年开始由互助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于每年3月10日至15日向120户农民支付租金。互助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12年及2013年的土地租金。到了2014年3月,由于该社负责人刘某以修建了大棚、扩大生产规模,占用了租赁金为由拖欠土地租金40万元,120农户追要未果,先后到乡政府、县政府上访,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由于正值春耕农忙季节,互助县法院院领导了解情况后,为了不误农时方便群众,2014年4月2日,主管副院长乔生雪带领民二庭全体人员,冒雨赴案发地现场立案、就地调解。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互助某蔬菜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社于2014年6月1日前给付120 名原告的土地租金40万元,租赁合同继

续履行。实现了案结事了,原被告双方满意的双赢效果。
责任编辑:马贵鑫